各二级学院、处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11号)文件精神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,现将我校2022年清明节教职工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2022年4月3日(星期日)至5日(星期二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教职工清明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出内江。
2.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。确需出省的,必须履行审批手续,由各部门统计、审签本部门教职工出省申请(填表见附件),于4月1日中午下班前报人事处审核(纸质文档、电子文档),并报学校领导审批。出省人员返回内江必须从省外归来24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,持核酸阴性证明返校,倡导7日内不聚餐、不聚集。
3.教职工严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(请教职工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)。教职工若旅居地区变为中高风险地区,或健康码变为红、黄码的,暂不返校,应按照当地管控要求接受管理,待管控结束后,报人事处申请返校,经疫情防控办确认可以返校后方可返校。管控后返校超过放假时间的,按事假处理。
4.教职工有在本土发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,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(市、区、旗)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(区)其他乡镇(街道)旅居情况的,返内时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内江,回到内江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校。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返校超过放假时间的,按事假处理。
5.教职工返校前出现发热、干咳、气促、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、结膜充血等症状的,或感染传染病的,暂不返校,应及时到当地医院排查治疗,并报告所属部门,待无异常后再返校。因病返校超过放假时间的,按病假处理。
6.教职工应报告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,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病例报告地区返内的,要主动、提前向所在部门和居住地社区报告,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。因瞒报、虚报或未按规定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7.清明节期间为森林火灾的高发期,提倡全体教职工文明祭扫,不燃放爆竹、不烧钱纸、蜡烛等,在祭扫活动中注意严禁使用明火,过一个生态、文明、平安的清明节。
8.假期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报告制度,加强信息收集、核实、上报。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值守,保持信息畅通。
内江职业技术学院
2022年3月31日